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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孙肃博9月28日,上置集团(01207)发布公告披露,已全数偿还未偿还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83,600,000元(相当于约203,410,440港元),连同相应未偿还的利息人民币5,385,600元(相当于约5,966,706港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2,222,680元(相当于约2,462,507港元),因此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概无未偿还款项。据此,委托贷款担保人及抵押人于保证合同和委托贷款抵押合同项下的责任可分别解除。
据悉,5月20日,上置集团公告披露,由公司持有51%股权的上海金心与上海祥源(作为贷款委托人)及受托人(作为贷款代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订立委托贷款合同,据此上海祥源同意以委托贷款形式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30日向上海金心(作为借款人)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85亿元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