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9日,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华特”)披露了创业板第三轮问询回复以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文件,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所。
《商务财经》研究发现,英华特的创始人和多位高管来自一同行竞争对手,还因有员工入职该同行违反竞业条款诉上法庭;多版招股书与问询回复、环评文件的信披工作还频频出现矛盾的情况,信披内容的真实性存疑。
前员工离职惹纠纷
英华特主要从事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运用于热泵、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等制冷(制热)设备。2019年至2021年(下称“报告期”),英华特营业收入分别为25,133.04万元、30,051.98万元和38,289.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31.30万元、4,912.19万元和4,869.43万元,2021年因毛利率下降而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英华特国内市占率从2018年的2.24%上升至2021年4.99%,但与外资品牌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其中艾默生(Emerson)2021年全球涡旋压缩机市占率高达53%,市场影响力较强。
值得一提的是,从英华特的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来看,其创始人以及多位核心管理人员都曾有过在艾默生的任职经历。
英华特的前身为苏州英华特制冷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英华特制冷”),英华特制冷由郭华明和文茂华共同出资设立。据问询回复,郭华明自2005年7月至2008年10月,于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研发有限公司(下称“艾默生研发”)担任设计经理;文茂华自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于艾默生研发担任实验室经理。
此外,英华特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毅敏自2002年7月至2007年5月,于艾默生研发担任研发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蒋华自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于艾默生研发担任产品经理;董事、副总经理何利自2005年5月至2012年2月,于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艾默生环境”)任高级销售代表;监事陈锋自1999年9月至2015年9月,于艾默生环境担任项目主管;副总经理朱华平自1999年8月至2008年1月,于艾默生环境担任应用工程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英华特共有233名员工,其中有5名员工曾经与艾默生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包括上述核心人员郭华明、蒋华、陈锋和文茂华,以及2020年10月入职的陈静。其中蒋华、陈锋和文茂华自艾默生处离职时签署的竞业限制期限分别为6个月、6个月和3个月。
英华特的上述创始人和多名核心人员来自艾默生的同时,英华特也向艾默生“输送”了人才,但因竞业问题闹上了法庭。
2018年,英华特的员工何某在离职后随即便入职了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艾默生环境广州分公司”)。因竞业限制纠纷,英华特和该员工何某闹上法庭。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何某2016年3月入职英华特,担任的最后岗位为应用工程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竞业限制相关内容。2018年6月8日,何某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与英华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1日便入职了艾默生环境广州分公司。
鉴于何某入职艾默生环境并未过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24个月,且其在英华特和艾默生环境供职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区域均相同;英华特与艾默生环境的经营范围均涉及压缩机、制冷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存在较为明显的同行业、同类产品的竞争。
一审法院对英华特予以支持,判决何某继续履行与英华特于2016年3月1日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并返还英华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4,072.01元。二审维持原判。
多份文件信披矛盾
截至目前,英华特已披露了多达六版招股书和三轮问询回复,但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却屡屡出错。
英华特此前招股书披露的曾出现“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涡旋铸件毛坯的金额高于该类原材料采购额”的情况,其回复称,主要系向嘉善吉成铸造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包括多种产品类别,涡旋铸件毛坯是采购内容的主要部分,但不是全部内容;误将常熟市强盛冲压件有限公司(下称“强盛冲压件”)的采购内容写成了“涡旋铸件毛坯”,实际对应“消音盖、顶盖、底盖、壳体”。
问询回复在为招股书打“补丁”的同时,英华特的招股书还被问询回复“打脸”。
招股书显示,英华特与强盛冲压件2018年开始合作。而问询回复在披露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以及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及合作情况时,均显示英华特与强盛冲压件于2014年开始合作,与前述日期相差4年。
此外,英华特的招股书还与环评文件出现信披矛盾的情况。
此次IPO,英华特拟募集资金52,866.00万元用于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下称“50万台压缩机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下称“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50万台压缩机项目和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英华特全资子公司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英华特环境”),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7月25日),英华特环境暂未开展业务,注册资本28,860.00万元,实收资本仅3,40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披露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0,506.00万元,将新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包括年产80万套(台)涡旋压缩机配套电机、涡旋零部件;年产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用涡旋压缩机;建设压缩机研发中心、进行企业信息化建设。
环评文件第一页显示,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为30,506.00万元,与招股书投资金额一致;但第十三页显示,英华特环境拟投资15,000.00万元新建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前后文投资金额相差超亿元,而建筑面积及产能情况却与招股书内容一致。
(截图来自环评文件第一页)
(截图来自环评文件第十三页)
综上,英华特的招股书、问询回复及环评文件中频频出现自相矛盾的错误,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信披的真实性,保荐机构或严重失责。